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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情历史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015-06-05 08:24   审核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2013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院长 周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详细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大法官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 

     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历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980年至2013年)

     历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0至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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