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党员干部不按照“三严三实”办事做人,首先可能违反的是纪律。作为专“管”纪律的机关,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党员干部知道纪律为何物,更把纪律当回事。
●凡属“四风”问题均是违反“三严三实”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三严三实”落实,必须把整治“四风”作为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以“四风”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三严三实”的落实。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三严三实”,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一年来,安徽省委把学习贯彻“三严三实”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在全省开展集中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我们越来越感到,“三严三实”确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践行“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以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为新的契机,进一步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做守纪模范、执纪尖兵。
践行“三严三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三严三实”质朴凝练、内涵丰富,深刻阐明了领导干部修身做人、从政为官、谋事创业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深化作风建设的更高标杆、推动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性质特点,决定必须践行“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人心向背直接相联,抓得好就能赢得党心民心;抓不好,广大干部群众就会与党离心离德,党就会失去力量、失去血脉、失去根基。这就决定了必须高举“三严三实”旗帜,发扬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绝不能在反腐败斗争上不严不实。同时,抓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分子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一些人,只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才能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践行“三严三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近年来安徽省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是病根未除,禁而不绝;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在这个关键阶段和重要时期,如果稍有懈怠、“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一篙松劲退千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规律,启示我们必须践行“三严三实”。回顾党的历史,反腐败始终贯穿于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与党的伟大事业同发展、共进步。革命时期,我们党通过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战胜了穷凶极恶的敌人,最终迎来革命胜利。建设时期,我们党从“严和实”两个方面推进反腐败工作,促进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老虎”和“苍蝇”一起打,赢得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赞誉和广泛支持。历史实践证明,只有“严和实”两手抓、两手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突破。
弘扬严实作风,建设“三严三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4年以来,安徽省纪委按照省委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集中学习教育,干部队伍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用“三严三实”这面“镜子”来细照,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有不相符的地方。有的修身不严,不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搞降格以求;有的用权不严,不能坚持依法用权,曲解法规政策本意,变通规章制度程序;有的律己不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有的谋事不实,想问题、作决策不能从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出发;有的创业不实,抓工作缺乏长抓的韧劲和狠抓的耐心;有的做人不实,言行不一、表里各异,等等,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要把“三严三实”落实到思想认识上。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必须首先强化思想认识。要使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到,“严”是爱护,是真正的关心和帮助。组织上严格要求、严格约束,绝不是与谁过不去,而是真正对干部成长负责,只有切实严起来,党员干部才能得到真正爱护。要使纪检监察干部明白,“实”是责任,是最重要的政治品格。实干实在,乃谋事之基、创业之根、做人之本。能不能求实、务实,见证责任意识,体现能力素质,决定工作成绩,更检验党性与品行。要使纪检监察干部懂得,“严和实”一体两面、有机统一。严以修身、用权、律己要求必须实在谋事、创业、做人;实在谋事、创业、做人,也离不开严以修身、用权、律己。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统一于党员干部干事、为官、做人的实践,缺一不可。
要把“三严三实”落实到日常管理上。“三严三实”,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被腐蚀、被“围猎”的风险越来越大,必须把“三严三实”落实到日常管理中,以严格有效的日常管理,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三严三实”的良好形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好日常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解决,特别是要克服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的思想。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规范,严格纪律约束。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在日常管理中,尤其需要抓早抓小,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小瑕疵,要及早提醒纠正。
要把“三严三实”落实到制度机制上。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根本之策,用制度求长久、管长远、谋长效。要坚持用“三严三实”这把尺子,认真衡量、评价现有制度规范,符合“三严三实”的要坚持好,不符合的要及时改正,缺乏相应制度规定的要抓紧建立。要围绕推动“三严三实”,着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机制,以上率下、层层推进。要形成合力推进“三严三实”的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环节,尤其要紧盯纪律审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违反要求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三严三实”。
发挥专门机关作用,推动“三严三实”蔚然成风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纪政纪的执纪监督机关,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上,不仅要走在前、当表率,还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为践行“三严三实”履好职、把好关,推动“三严三实”蔚然成风。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纪律性的强弱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一个党员干部不按照“三严三实”办事做人,首先可能违反的是纪律。作为专“管”纪律的机关,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使党员干部知道纪律为何物,更把纪律当回事。要盯住“破纪”之初,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苗头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导致小错酿成大祸。这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政治品质问题。要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对于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就要板起脸、狠下心、硬起手,坚决查处、严肃执纪,决不搞下不为例,更不能看人下菜碟,让违纪者付出代价,让想违纪者打消侥幸心理,避免演变到“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的现象。
继续深化“四风”整治。凡属“四风”问题均是违反“三严三实”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三严三实”落实,必须把整治“四风”作为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以“四风”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三严三实”的落实。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病原体还在,稍有不慎,就会反弹回潮,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抗疲劳、防松懈,驰而不息、步步深入。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打破检查时间、程序等固有模式,出其不意,及时揭露,使之无处藏身。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纳入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既要处理当事人,也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通过问责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切实负起责任,看住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是党员干部思想行为恶化变质的表现,严重违反“三严三实”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分子。要坚持查处腐败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不管是谁,只要搞腐败就坚决进行查处,有多少查多少,不设指标,上不封顶。要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既要“擒贼先擒王”,着力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腐败问题,也要围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提高拍“苍蝇”的频率和效率,增强群众的受益感。要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事实,该处分的及时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尽快移送,为践行“三严三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宾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