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民主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当前,我国农村管理体制、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格局不断调整并发生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没有现成的经验,只能摸索前行。任何时候,中国都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必须把代表制民主、协商民主与基层直接民主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基层民主创新保障群众当家作主
中国农村改革中的很多东西,最初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被总结凝练提升为政策、法律,之后用来指导全国农村改革。这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方法,结合了个别指导与一般号召,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方法。基层民主创新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了基层治理的相关制度,同样也证明了有了群众自治、基层直接民主、群众监督,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农民群众直接当家作主办理,基层民主政治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要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实行村民自治。使基层组织具有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的能力,采取民主的方法以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办法,为各类矛盾的化解提供基本的手段、途径及有效的制度,这样基层才能实现真正的稳定。
多年实践证明,村民自治也能产生生产力。这是因为随着农民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强化,农民的民主协商议事等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村民自治的推行和深化,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上的作用更加突出,给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带来了深刻的、实际的、深远的影响,调动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把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好了,就能促进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地区贯彻落实,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实行村民自治,必须抓好村民参与。一是要依靠群众作决策;二是要依靠群众自觉实施。前者是“从群众中来”,后者是“到群众中去”。只要我们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作主人,勤于并善于做人民群众的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那么,我们不仅能够坚持“从群众中来”,制定出正确的决策方案,而且能够顺利地“到群众中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为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只要群众当了家、作了主,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要抓好村民参与,还需建立村民自我约束制度及监督制度。通过有效方式把群众组织起来,让基层群众参与村务,选举干部,监督干部,同时要建立村民自我约束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的组织和工作体系,实现监督权在村务管理中的有效介入,确保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只要做好群众工作,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广大群众发动和组织起来了,就会形成铜墙铁壁,就会在与各种困难的斗争中形成锐不可挡的力量。
群众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把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作为根本出发点和重要的指导原则贯彻始终。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并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诉求,努力使基层民主制度的改革创新充分反映民意,尤其要最大限度地拓展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把越来越多的群众组织吸引到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来。
有的地方搞“被创新”,即不是群众自己主动创新,而是上面要求的。过度的“被创新”不好,要注重发动群众,形成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机制。在基层民主创新中做好制度设计,同时要更好地发挥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性作用。这方面,各地已经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