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把手腐败”的治理难题——联合发布:年度研究报告精要:“一把手”腐败的若干重要特征
编者的话:
近一个时期的反腐案例中,“一把手”腐败现象尤其值得关注。所谓“一把手”,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委或行政最高领导,包括书记、局长、董事长、总经理、校长等。在我国当前的权力运行机制下,“一把手”对所在单位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其思想观念、认识境界、行为作风会明显地影响本单位的风气、业绩和精神面貌。从这个角度讲,“一把手”腐败的危害是巨大的。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事实上,近年来腐败往往具有“窝案”的特点,官员一倒一大片,这与“一把手”腐败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
为此,《国家治理》周刊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新政治经济学与中国改革研究中心联合发布《如何治理“一把手”腐败》年度研究报告精要,并配发知名专家点评论述,邀请3位基层领导干部探讨切身体会,以期为今后有效治理“一把手”腐败问题提供参考。
遏制“一把手”腐败是反腐败的重中之重,也是当务之急。在腐败现象比较普遍而反腐败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治理“一把手”腐败应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优先任务。
我们收集整理了2000年到2014年3月底所有公布的厅局级官员腐败案例,包括367个厅局级以上官员。之所以选择厅局级以上官员,是因为媒体对这类腐败案例的公开报道相对最完整,基本上不存在样本遗漏问题。在367个厅局级腐败官员中,曾经担任“一把手”职务的有219名,占比约60%。从行业分布上看,党委、政府、国企、交通以及司法等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腐败现象最多,他们成为“一把手”腐败的主体(如图1)。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目前缺乏对“一把手”的有效制约,因此能够公开察觉的“一把手”腐败案例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属于计量经济学中的样本选择问题),这说明“一把手”腐败的后果往往比公开预期的更为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367个厅局级腐败官员中,有172名官员(占47%)曾包养“二奶”,道德作风败坏;有44名官员(占12%)曾在政法系统任职,属于“执法犯法”,破坏了司法公正;有24名官员(占7%)曾在中央任职,说明腐败从中央到地方无孔不入;有63名官员曾在国企任职,占总数的17%,这一比例明显高于国企官员占官员总数的比例。因此,国企的腐败问题很可能比党政机关更为严重,因为国企毕竟直接涉及经济交易,权力的寻租空间更大。而且,由于国企干部一方面享受行政级别,另一方面又享受市场化待遇,更容易通过市场交易掩盖腐败事实,导致反腐败的难度更大。因此,如果不改变这种扭曲的激励机制,国企的腐败现象恐怕会更严重,下一步反腐败也应该重点关注国企。
全部厅局级腐败官员中,大部分腐败官员的学历在大专以上。其中,大学本科占37%,硕士占42%,博士占9%(如图2)。在219个腐败的“一把手”样本中,博士有13个,占腐败的“一把手”样本总数的6%左右,略低于全部博士贪官在全部厅局级贪官中所占的比例。从这组数据上看,高学历成为高级干部贪腐的重要特征。当然,我们尚没有具体分析,这些干部的学历有多少是全日制的,有多少是在职的。在全部贪官中,“海归”占3%。此外,从性别上看,女性占全部厅局级腐败官员的3%。在219个腐败的“一把手”样本中,女性只有3名,占1%多点。根据中组部的数据,2009年全国省部级以上干部中,女性比例为11%,地厅级干部的女性比例为13.7%,县处级干部的女性比例为16.6%。相较于女性干部占全部干部的比例,女性干部腐败的比例明显低于男性。这可能是因为女性相对谨慎保守,更害怕贪污受贿的风险。另外由于家庭分工的原因,女性腐败的机会相对较少。这一发现与严谨的理论研究是一致的。在西方,有学者曾使用1980和1990年代大约40个发达和欠发达国家的“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企业微观调查数据以及跨国数据展开了分析,结果发现女性比男性更难以原谅腐败行为,女性企业主更倾向于不行贿,女性在议会或政府比例更高的国家更为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