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确良治的标准更为重要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至少包括两个最主要的方面:一是经济现代化,如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和国防现代化;二是制度现代化,即实现国家基本制度现代化,并实行“良治”,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全体人民福利最大化。
国家基本制度建设与一个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建设有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国家基本制度建设的目的,旨在为实现“良治”和“长治久安”创造制度条件、制度环境和制度功能。这包括五个方面的国家根本利益和目标:国家安全与领土完整;经济发展与经济稳定;社会公正与人类安全;政治清明与社会稳定;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国家基本制度可概括为八大机制:强制机制、汲取机制、共识机制、监管机制、协调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再分配机制,并为中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良好公共治理的六大要素
发展本身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巨大的挑战。如何利用机遇,应对挑战,或者将挑战转化为机遇,这取决于一个国家能否主动推动改革,实现良治(good governance)。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治理逐渐成为公共管理领域最流行的概念之一,也成为公共管理改革的重要手段和目标。与民主、人权等在不同文化背景中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不同,治理旨在寻求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管理的范式,鼓励各国政府、公共组织、私营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去,使得各国能够分享在公共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03年发起了治理项目,旨在同中国分享其成员国在这方面的专家意见,并展开政策对话。这是我所见到的国际上首次系统地对中国治理的分析和评价。这一项目是从政府整体系统和行业部门入手展开。针对整个政府体系,项目对预算处理、公共支出、税务系统、公共服务、反腐败斗争、监管体系和政府组织结构方面的发展进行了考察并盘点了遗留问题。在部门方面,OECD回顾了中国在治理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确定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总共涉及10个政策部门:劳动力、银
行业、竞争、知识产权、外国投资、统计、合作治理、农业、环境保护和高等教育。
OECD公共管理委员会认为,良好的公共治理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法治,所有的行为和决策都是平等的,且仅以服从法律为基础。
问责,所有的政府行为、决策和决策制定过程需公开接受立法机关、民间团体和公众——某些情况下甚至超国家机构的详察。
透明度,政府需愿意并能够通过提供信息和解释来表明,政府行为和决策在多大程度上与其经可靠分析、明晰定义并协商同意的目标相一致。
效率和效果,政府需为公民提供高质量且经济的公共服务,并能够监控和评估其成效。
回应性,政府须具备能力和灵活性对各种变化迅速做出回应、广泛征询意见,并愿意审慎反省自身的角色地位。
前瞻性,政府能够在现有的信息数据和政策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预见到未来的问题和矛盾,并根据未来的成本和可能发生的变化(人口、经济、环境等问题)制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