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
? 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陕教纪发[2011]11号
?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 为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纪委下发了《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年底前,制定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确保在2012年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 中共陕西省教育纪工委
? 2011年11月21日
? 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
? 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
? (2011年10月18日)
? 陕纪发[2011]19号
? 为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反腐倡廉建设实践需要,现就我省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指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确定廉政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工作制度。
? 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制约监督为手段,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工作原则。在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健全规范。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规范程序、制约权力等有效办法,把防范措施落实在权力运行之中,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二是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着眼预防,压缩权力部门或单位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三是公开透明,依法处置。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做好权力运行的公开;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对防控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置。
? 工作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在2012年内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 责任主体和实施范围
? 责任主体。廉政风险防控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党委(党组)对本级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 实施范围。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 风险排查与风险分级
?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 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权以及涉及人事权、财权、事权(管理权)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认真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条件和因素,找准廉政风险点。
? 行使的结果能运行的有效地
? 常管理工作88888855555查。不牢固,经受不住地位、金钱、美色的考验,可能造成行为失范的风险55555(二)科学55555评定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划分三个等级。
? 一级廉政风险:具有决策、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管理等决策、审批、自由裁量、事务管理决定权的领导岗位。
? 二级廉政风险:具有一定的司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
? 三级廉政风险: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与非领导岗位。
? 建立廉政风险管理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确定后,要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逐项列出岗位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等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根据廉政风险等级,确定责任人员,一级廉政风险由主要负责人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部门机构领导负责。
? 各部门、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目录应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岗位。
? 防控措施及要求
? 对已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要围绕岗位教育、权力制衡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逐一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问题发生。
? 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根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岗位廉政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等,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 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存在的风险,健全党政议事、工作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评估评价、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公开听证、风险评估等措施,建立相关运行程序,对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进行有效制约。
? 强化行政许可监管。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动态监管,防止自设许可现象发生;固化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条件、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审批时限等审批要素,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铲除许可寻租土壤;行政许可项目及办理程序应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规范执法司法权力。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司法审判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公开裁量范围,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程序,维护执法司法的严肃性。
? 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强化公共服务、公共保障、求助救济、扶贫开发等社会事项的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内部事项的公开力度,切实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 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从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交易、公共产品生产和人、财、物管理集中的部门和行业,要在深化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电子监察监管。
?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要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千篇一律。具体要求:一是业务流程要固定和细化。按照内部岗位职责权限和业务流程,分类制作工作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各环节无缝衔接。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廉政风险,予以明确标注。二是工作岗位设置要科学。做到分权制衡,相互监督。三是记录工作全过程,做到全程可溯可查可控。四是工作制度要便捷高效、利于监督。五是领导责任要明确,便于严格责任追究。
? 风险管理与预警处置
?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置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 收集研判风险信息。针对本部门、本单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对岗位自查报告、群众意见收集,以及从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信访举报、案件分析、执法和效能监察等方面筛选获取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 正确处置预警信息。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管理,并综合运用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依法查处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 制定防控整改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到预警提示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提出制定整改措施。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要加强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优化权力结构,形成制约机制;属于制度方面的,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整改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复。
? 组织领导与检查考核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年底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 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 加强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研究制定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程序。检查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 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等级升级或转化为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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