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高教纪发〔2016〕3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纪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贯彻落实中省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具体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有关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省高教系统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监督执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守土尽责。各高校党委要把抓好节日纠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对照本单位制定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制度,认真开展“回头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高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各高校党委和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章和党规党纪,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节日期间重申以下要求: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公款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高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答,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重点对二级学院、附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强化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节日期间,各高校可通过设立举报箱、网络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信访举报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省高教纪工委将在节日期间,对部分高校进行明察暗访,凡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出现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高校,将约谈高校负责人并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陕西省高教纪工委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