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和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增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我校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两节”和寒假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纪律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尚拒腐,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守纪律规定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进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带头负起责任,带头执行规定,带头做出表率,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广大党员要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其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三、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守好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针对节日期间本单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过节纪律的行为。对违规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违纪行为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党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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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