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根据中、省纪委和省高教纪工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的工作要求,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我校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的重要时间节点。各党总支、各单位要及时向本单位传达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一岗双责”的责任,以上率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节假日期间,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按照中、省要求,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禁公款买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节日病”,模范执行规定和要求,把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学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师生员工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2641591,241897
监督举报邮箱:jiw@snut.edu.cn
中共陕西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